北京纺织工程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至2021年届满,要进行换届产生第十三届理事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纺织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理事候选人名额的确定
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共53人,截至2020年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40个,个人会员749人。为便于开展工作,第十三届理事会初步决定由51人组成。
二、理事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本会正式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纺织科技事业;
3.学术上有较高造诣,学风正派,在各学科、各专业领域起骨干作用;
4.应为生产科研教学岗位工作的专家、学者,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及热心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企业家。
三、新理事会组成的原则
1.十二届理事提名为十三届理事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新提十三届理事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十三届理事会中应有1/3以上新当选理事;
3.十三届理事候选人中女科技工作者、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要各占一定比例;
4.十三届理事会组成要全面考虑涵盖各专业以及不同体制的企、事业单位。
四、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1.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根据理事会组成的原则,按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团体会员单位分配理事候选人名额(见附件2:北京纺织工程学会第十三届理事名额分配表);
2.理事候选人由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协商产生;
3.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在2021年4月23日前产生理事候选人,经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小组协商平衡,报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在代表大会上等额选举。
北京纺织工程学会
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小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