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京纺学字第9号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的相关要求,经北京纺织工程学会第十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北京纺织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评审活动须向北京市科协提交项目申请,未经批准之前,停止开展北京纺织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征集评审活动。
特此告知,即日起生效。
北京纺织工程学会
2021年11月16日